关于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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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 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6-06-30

**县萧江镇河头垟村集体经济组织: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33********84749T)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的报告》、《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项目代码:****)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省河湖保护治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第二十五条、《**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省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七条、三十二条、四十一条、第五十三条和《**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之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内容。本工程位于**县萧江镇河头垟村,为安置房及护岸**工程,涉及河道为邵宅河。安置房项目总用地面积4798.78m2,均为红线内主体工程永久占地,无红线外临时占地,安置房周边**C30砼预制方桩护岸45m。工程未涉及占用水域,概算总投资为4724.6万元。工程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8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5个月。

二、基本同意《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中水土保持方案结论。

(一)项目基本情况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位于萧江镇河头垟村黄家路,项目总用地面积4798.78m2。概算总投资为4724.6万元,土建工程投资3286.6万元。工程计划2026年6月开工,2028年6月完工,总工期为25个月。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1、主体工程选址、施工时序、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方法等基本符**土保持要求。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基本合理。2、基本同意土石方平衡分析结论本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为3821m3。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2094m3(其中基础钻渣量664m3,折合泥浆1992m3);工程土石方填筑总量1727m3(一般土方);项目区自身利用量1430m3(一般土方);工程借方297m3(一般土方),借方来源于合法料场商购;工程余方664m3(基础钻渣量,折合泥浆1992m3),泥浆无固化,余方外运至**县佳峰****公司进行处置消纳。

(三)基本同意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4798.78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县萧江镇河头垟村集体经济组织。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安排。工程建设中应将本方案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在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予以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如下:工程措施:开挖、填筑边坡挡土墙防护;表土剥离;建设完善排水系统;水体周边护岸;土地整治;土地平整。植物措施:边坡植被恢复;裸露土地林草植被恢复;施工场地恢复林草植被。临时措施:施工围墙;临时排水沟;设置沉沙池;洗车平台;临时堆料(土)边坡控制稳定并坡脚拦挡。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3839.024元。请你单位收到批复****总局****税务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联系地址:鳌江镇昆鳌大道和鸽巢路交叉口税务大楼一楼,联系电话:0577-****2366)。

(六)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工作

1、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由我局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水保工作热线:0577-****9683。

2、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报经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严格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水域的扰动和损毁,项目建设产生的泥浆、土石等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在主体工程后续设计中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将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监理纳入主体工程监理中,加强对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合同、质量、进度、资金的管理。

5、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我局报告监测成果。

6、施工期跨越汛期,在雨季和台汛期须做好防汛安全各项工作。

7、本工程涉及其它管理事项的,请报有关部门批准。

三、基本同意《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中防洪评价分析结论。

(一)本项目涉及河道为邵宅河,为乡级河道,属于一般水域,现状河道宽度8~15m。本次涉河内容为**C30砼预制方桩护岸45m,桩号0+000~0+045,断面型式采用密排C30砼预制方桩,桩径25cm,桩长6m。**护岸无阻水、壅水情况,河道宽度满足规划宽度要求,河道冲刷深度小于基础埋深,护岸整体稳定计算满足设计工况要求,详见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二)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本工程护岸沿2022版水域规划岸线实施,无占用水域,满足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三)基本同意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本项目未**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四、你单位在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应做好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工作,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投入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二)项目建设产生的土石方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指定地点以外的区域倾倒。依法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并按季度向我局报送监测成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时,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三)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

(四)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依法自主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五)本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护岸建设方案放样、施工,具体开挖岸线详见附图。生产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报我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七)若施工期跨越汛期,你单位应将工程度汛方案和防台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施工运行期间作业范围内防汛安全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必要时无条件拆除。

(八)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修建涉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施工中应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工程使用结束后,涉河涉堤处应及时恢复原状。

五、你单位应将施工方案报属地流域所备案,工程竣工验****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你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你单位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防洪评价主要成果简表、工程涉河涉堤监督管理提示单、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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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1日

平水许(2026)73号关于萧江镇千亩工业区和浃底安置小区A02地块安置房“多评合一”报告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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