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胶囊制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审批
北京-北京-房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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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公开责任部门 区发改委
信息名称 关于软胶囊制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生成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公开日期 2026年06月10日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
关于软胶囊制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日期:2026-06-10 14:08

京**发改(能评)〔2026〕2号
******公司: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送目节能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二、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控制在3017 吨标准煤以内。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应严格执行《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51245)、《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及《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等相关设计、评价标准,主要通用用能设备达到能效标准要求,积极选用国家及本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四、你单位应落实节能报告中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五、你单位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于2027年7月建设完成。在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对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节能审查管理系统。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六、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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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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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