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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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受托机构
| ******公司何星星188****0261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汪远021-****7272-156、181****5818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省****开发区金字路509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施文华 |
企业类型 |
****公司(外资) |
| 成立日期 |
2008-09-16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0.0000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美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328560K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人) |
213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有色金属铸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三电株式会社 |
65 |
| **** |
35 |
| 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8329.243316 |
-725.953740 |
-725.953740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26435.985412 |
19693.673416 |
6742.311996 |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6-04-30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8074.444603 |
30.100177 |
30.100177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24311.661273 |
17774.407414 |
6537.253859 |
评估机构 ******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6-12 评估基准日 2025-09-30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额 |
25,026.290000 |
25,813.780000 |
| 负债总额 |
18,939.040000 |
18,939.040000 |
| 净资产 |
6,087.250000 |
6,874.74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2,406.159000 |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 1、本次评估资产权属资料基本完整,资产评估师未发现存在明显的产权瑕疵事项。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产权瑕疵事项; 2、资产评估师未获悉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亦明确说明不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事项; 3、其他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胜利路1117、11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5%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华域****公司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21.8477万元到****(简称“**联交所”****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标的产权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信息披露的所有内容及其所涉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且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万元) 721.8477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