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补遗(投标保证金)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交隧道局轨道交通22号线(**线)16标项目2026年6月铝单板采购招标
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投标负担,提升项目招投标工作效率,结合本项目实际招标工作情况,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作出如下补充、修改及更正,本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有效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修改及废止内容
1、废止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缴纳方式、到账时限、退还规则、逾期责任等全部相关条款及约定(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专用条款、投标须知前附表等所有涉及投标保证金的内容)。
2、本项目即日起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无需缴纳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含现金、保函、保险保单、转账凭证等各类保证金形式)。
二、相关事项说明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人仍需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规定,诚信参与投标,杜绝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弃标等违规违法行为。若投标人存在违规投标、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等失信行为,招标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本补遗发布前,若已有投标人提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按照原规则及财务流程,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相关退款工作将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
3、招标文件中除本次明确修改、废止的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外,其余所有条款、要求、流程、评分标准均保持不变,对所有投标人依然有效。
三、文件效力说明
1、本补遗文件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为准。
2、本补遗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适用于本项目全部投标活动及所有投标单位。
3、所有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及时查看本补遗内容,默认知悉并认可本次变更内容,后续投标活动均按本补遗及更新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轨道交通22号线(**线)工程土建施工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134****6666
特此补遗。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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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隧道局轨道交通22号线(**线)16标项目2026年6月铝单板采购招标文件补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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