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办托育园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1资质条件变更为:具备****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二、第一章招标公告3.2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变更为: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三、专用合同12.3.1工程量计算规则条款内容变更为:按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20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隆府规〔2025〕4号)规定执行。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10.4增加一条10.4.1 :(4)工程变更预算审查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隆府规〔2025〕4号)第三十一条(三)执行。
五、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6.2承包人违约变更为: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但不仅限于)属于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3)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4)承包人违反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的约定,未经批准,私自将已按照合同约定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或设备撤离施工现场的;(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6)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的;(7)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承包人发生除本项第(7)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改正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见通用合同条款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1、在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时,须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隆府规[2025]4 号)附件2中关于(七、施工单位)履行;
2、见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由发包人承担 。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