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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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山****公司年产2万吨石油压裂支撑剂、3万吨铸造砂 项目 | **市明集镇项目集中区 | **齐汇****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明集镇项目集中区,总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租赁金****公司部分厂房、仓库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加热炉、覆膜机、振动筛、冷却装置等主要设备73台(套),建成达到年产石油压裂支撑剂2万吨、铸造砂3万吨规模。 | 该项目上料、破碎工序和配料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磨砂筛分、包装工序再密闭磨砂筛分机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工序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成工序废气经SCR脱硝+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覆膜砂加热工序采取间接加热方式,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覆膜工序、振筛、冷却进出口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并通过换热装置降温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II时段要求,甲醛、苯酚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限值要求。该项目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循环冷却排污水全部用于车间洒水降尘,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酚醛树脂废包装袋、生石灰废包装袋、尿素废包装袋、废布袋、沉淀池泥渣经收集后外售处理;脱硝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2 | 山****公司年产25万吨高性能高纯氧化铝粉项目 | **市明集镇项目集中区 | **齐汇****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明集镇项目集中区,总投资6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512-371626-04-03-834976),租赁金****公司部分厂房、仓库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喷雾干燥塔、成型机、斗式提升机、酸洗罐、反渗透脱水机等主要生产设备279台(套),建成后达到年产氧化铝制品5万吨、高性能氧化铝粉5万吨和高纯度氧化铝粉15万吨规模。 | 该项目氧化铝制品及高纯氧化铝粉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配套集尘罩收集,与氧化铝制品工艺连续磨进出料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一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铝制品喷雾干燥塔燃烧系统配备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与喷雾干燥废气一同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铝制品生产工艺中烧成工序以及高纯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煅烧烘干工序的回转窑燃烧系统均配套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一并通过“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氧化铝制品生产工艺中分离工序废气、氧化铝制品及高纯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包装废气均经密闭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性能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上料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配套集尘罩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性能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烧成工序的回转窑燃烧系统配套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性能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筛分上料过程和产品包装产生的废气经密闭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纯氧化铝粉生产工艺中酸洗及盐酸储罐废气经两级水洗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酸洗废水和淋洗废水经“中和+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一起经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氧化铝废包装袋、尿素废包装袋、废布袋、纯水制备装置废反渗透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进行**化处置;SCR脱硝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片碱废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