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国家文物局十分重视长征展览并发通知要求“策划精品展览,推动长征精神进基层,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为讲好长征故事,****拟推出“雄关漫道——数字里的长征”主题展览。
二、展览地点及时间本展览项目地点为****“湘区丰碑”专题陈列楼3楼多功能厅(展厅加前厅面积约300-320平方米);开展时间预计为8月中旬,展期预计4个月(视实际情况可能**)。
二、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展墙搭建长约110m(可能视展览内容进行调整),高约2.6-4.2m(视空间和设计灵活调整);展墙材质及施工需符合行业标准;
3.展墙背景需采用宣绒布、软膜艺术灯箱、艺术宣绒布、3D浮雕UV,制作平整无气泡、空鼓,面积约300㎡至320㎡(视展览内容进行调整);
4.展板面积70㎡±10㎡(不含油画),20mm厚度结皮烤漆展板、30mm厚度型材边框烤漆展板,UV打印,装裱平整无气泡、空鼓,四周铝型材封边处理。展板材质及施工需符合行业标准;
5.展标及其他层级标题采用立体字烤漆工艺,展标采用20mm厚度亚克力烤漆立体字,其他层级标题采用10mm厚度亚克力烤漆立体字;
6.主题立体字采用立体字金属烤漆工艺;
7.一级标题(部标题)的设计和制作;
8.舞台区域相关道具场景搭建,材质及施工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设计造型要求复原度高,尊重史实;
9.完成顶面红飘带灯带造型场景的设计和制作;
10.画作高清制作,约9幅。要求还原度高,需先完成小幅打样,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画作需做装裱;
11.展柜摆放,展托、说明牌、海报、4000册宣传册、易拉宝等制作。
特别说明:上述11项工作供应商均须在完成设计后,在将样图或样品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投入制作。
12.开展**行空气治理(除有害气体、甲醛等,符合国家室内展览相关标准)。
13.布展前场地物品搬离及卫生打扫,全屋地面保护。施工完成后做好深度保洁。在收到采购人撤展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撤展(包含展墙、展板、艺术场景、大海报等),建筑垃圾清理(需外运),将撤展后的物品收送至采购人指定馆内库房。撤展后场地140余套大会议桌椅摆放归位。(布展期间不得破坏地面、墙面、设备及其他装饰物,可自行到现场勘察及沟通)。
(二)展览设计完成本项目涉及的版面、宣传册、海报、形式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每一项设计均需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三)巡展巡展版面设计一套,制作5套版面用于送展(含巡展展版、运输、安装拆装等全过程,要求版面直接可以独立安全地在地面摆放,采购人不再另行提供展架等),设计内容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实施。
(四)开展仪式开展仪式策划及全过程实施,包括开幕背景搭建、启动仪式设备、音响设备及配套活动安排、物料准备、活动服务等。
(五)辅助陈列品根据展览主题选配提供主题鲜明、贴合度高的辅助陈列品。
(六)数字化展项暂定多媒体(数字化)展项约4组,VR线上展览1项(需要配套录制讲解员平推讲解视频)。
1.红军长征路线图主题展项。(暂定展项,形式可视展览内容调整,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
2.红军长征人物主题展项。(暂定展项,形式可视展览内容调整,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
3.数字里的长征展项——配合舞台LED屏数字内容。(暂定展项,形式可视展览内容调整,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
4.长征主题互动展项。(暂定展项,形式可视展览内容调整,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制作)
展览配套VR网上展览设计制作,配套录制讲解员平推讲解视频。
(七)展览推广活动围绕本次长征主题展览,策划开展线上群众性红色文化互动征集活动,增强展览互动性、传播性。
包含本次展览推广活动方案策划、线上活动运维、配套物料设计及制作。
(八)展览宣传制作长征主题系列配套短视频:包含展览主题宣传短视频、开展仪式宣传视频。
统筹对接中央级媒体、省级媒体、市级媒体,完成展览官方新闻通稿的刊发发布及新媒体全渠道宣传推广工作。
(九)展览安防安全配置防入侵报警系统,监控设备,各类安全提示标志,落实相关消防要求、展览设计及施工需充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用电负荷及承重问题并承担相关安全责任等。
(十)长征主题系列展演长征系列微故事开发及视频制作。
(十一)长征主题研学活动开展、物料制作长征系列微党课开发及视频制作,活动物料包括制作购买研学手册、手举牌、纪念章等。
(十二)其他工作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采购人完成新增或更换展板内容、宣传资料加印、宣传服务等其他工作。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撤展工作止。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项目完成时间
布展完成时间(达到可以开放接待的要求)不得晚于2026年8月10日24时。
五、服务标准: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展览工作。
六、验收标准:(一)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展览验收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完成撤展及验收后支付项目尾款。(项目结算总额为第三方机构核算后审定的金额。该****文物局专项资金,实际付款时间依专项资金下达后具体安排。)
3.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款项同等金额的且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
二、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所报单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运输、布展、安装、物料、搬运、调试、撤展、人工、税费等所有费用。
三、本项目合同为非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所报总价不是最终结算金额,本章项目采购需求所列工作内容为预估工作,项目实际实施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调整。结算费用需根据实际实施情况,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审计后据实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以第三方机构审计核算金额为准,结算金额上限不得高于本项目成交总金额。
四、成交人施工作业时,须遵守施工规范,展览设计制作过程中或因施工质量导致的安全责任由成交人负责。
五、成交人所有用于布展的材料必须达到室内展览用材的相关标准,选配阻燃性能达到展览要求的板材、涂料等,禁止使用泡沫、普**纤等易燃装饰材质。施工时地毯、保护膜全覆盖,禁止直接切割、打磨损伤地坪,禁止打钉钻孔破坏墙体地面。作业过程中不遮挡消防类烟感、喷淋等装置。
六、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版权和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七、成交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服务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服务场地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八、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统一踏勘现场,为确保展览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对于需要现场勘察及沟通的需求内容,请供应商在项目开标前自行到展览场地做好现场勘察测量及沟通。踏勘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标书代写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