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厂功能提升工程招标答疑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品牌推荐表中“无功补偿、有源滤波”的推荐品牌如下:
问:ABB、施耐德、西门子为合资品牌,督凯提DUCATI、爱普科斯EPCOS、库柏Cooper、通用电气GE、金米勒FRAKO为纯进口品牌,拉赛LSTC为无自营实体工程。上述品牌不在一个档次,是否存在低档高卖现象
答:本项目参考品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品牌推荐表中“10kv、0.4kv开关柜/配电箱”的推荐品牌如下:
问:ABB、施耐德、西门子为进口合资品牌,双杰电气、中****公司品牌,**电气、得润电气为国产低区品牌,上述品牌不在一个档次,是否存在低档高卖现象
答:本项目参考品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关于“****学校****工厂功能提升工程”招标公告12.3条中,明确说明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为: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但是招标文件71页,评标办法中报价得分计算时,对于小微企业的报价得分则享受政策优惠。请问本次项目评标时是否对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评审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如为小微企业,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方能享受增加价格得分的政策优惠,未提供或经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享受增加价格得分的政策优惠。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经理业绩评审要求,我司拟提供项目经****收费站房建工程,合同建设内容含综合办公楼、餐厅、收费岗亭、监控室、卫生间、设备用房等,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和《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相关规定,属于公共建筑范畴。本业绩归属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标段,项目合同协议书标注为公路房建工程项目,竣工佐证材料为公路房建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区别于竣工验收证书,证书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验收并加盖各方公章。
请问:除提供上述公路房建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外,同步配套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另附加盖甲方公章的佐证材料,全套资料可完整体现竣工时间、公共建筑合同金额、项目经理姓名等全部评审要素,该业绩资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5、我公司联合体的项目****门市建设****协会颁发的“工程质量评价活动通过评审项目”是否等同于招标文件市级优质工程奖
答:本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奖项荣誉为“项目经理承接的建筑工程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如琥珀杯、**杯、鲁班奖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予以认可。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招标文件 1.4.2条第五点提到****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招标文件 2.2.2 报价文件评分标准中明确对于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第二款情形时,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人,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备注:如经计算对于某小微企业增加其价格得分前,其报价得分为85分,则享受政策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得分为85×(1+3%)=87.55分。标书代写
提问:请问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是否视同小微企业,如若不视为小微企业,那么本项小微企业符合****公司则极少,且打分标准对中大型企业并不公平,建议取消针对小微企业价格得分加分的条款。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能视同为小微企业,但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审规定要求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7、本项目资格审查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学校**项目,建设内容涵盖教师公寓、教学楼及其他,我单位提供教学楼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该教学楼单位工程的施工许可证体现合同价格为5400万元。请问该教学楼单位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证明材料要求
答:本项目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工程,如单个合同中同时包含公共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其中公共建筑规模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竣工验收时间或合同金额或项目经理姓名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委员会不予认可。
8、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7.4条异常低价评审中的“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和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表-报价文件评分标准中的“通过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均指确定入围报价文件评审(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附件2)后的投标人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书代写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王敏
联系方式:0551-****680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项目负责人:张在军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