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1********014161G | 建设单位法人:胡盛寿 |
| 宋晓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西** |
| **市**区**镇冯村 |
| ******园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区**镇冯村 |
| 经度:116.083700 纬度: 39.91354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5-11 |
| 门环保审字〔2020〕00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1698.7 |
| 8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1********01416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11MA001DLM1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中检****公司 |
| ****0103MA0Q41EK8J,****0106MA008RB98G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5-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6-2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News/Articles/Index/224115 |
| 医院、 ****社区疗卫生站)、****保健院疗养等卫生机构 中“其他( 20 张床位以下的 除外) ”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 ****社区疗卫生站)、****保健院疗养等卫生机构 中“其他( 20 张床位以下的 除外) ”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用地规模为37474.55m2,总建设用地规模为29800.95m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规模为7673.6m2,规划总建筑面积56231.21m2 | 实际建设情况:总用地规模为36195.84m2,总建设用地规模为29607.64m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规模为6588.2m2,总建筑面积56231.21m2 |
| 实际建设阶段比环评阶段用地规模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位于**市**区**镇冯村,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中心****中心以及建****处理站等),规划总建筑面积56231.21m2,总投资估算为61698.7万元。主要环境影响是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在落实报告表中污染防治措施及本批复的要求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保措施进行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市**区**镇冯村,建设内容为医疗综合楼、****中心****中心以及建****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56231.21m2,总投资估算为61698.7万元。 |
| ****中心****中心中的实验室均取消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拟建项目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二次冲洗废水及医疗废****处理站,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水厂,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须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恶臭污染扰民。 2、拟建项目固体废物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等国家及**市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处置。危险废物须按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混入生活垃圾丢弃、买卖。 3、拟建项目使用电锅炉采暖、电蒸汽炉消毒。地下车库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实验室废气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达标后经烟道从建筑屋顶排放,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相关限值。1200KW的发电机组和600KW的发电机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相关限值,120KW的发电机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机测量方法》(DB11/185-2013)中相关限值。 4、拟建项目风机、水泵、空调机组等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实验室二次冲洗废水及医疗废****处理站,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处理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水厂,执行**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固体废物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等国家及**市的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收集、贮存、运输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未混入生活垃圾丢弃、买卖。 3、本项目依托一期工程锅炉房。 地下车库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实验室废气执行**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的限值。食堂油烟废气处理达标后经烟道从建筑屋顶排放,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相关限值。1200KW的发电机组和600KW的发电机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相关限值,120KW的发电机组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机测量方法》(DB11/185-2013)中相关限值。 4、本项目风机、水泵、空调机组等固定噪声源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 采暖考虑实际情况,由一期供暖锅炉经改造后集中提供; **一期原设计建设有3台4T全自动燃气蒸汽锅炉,锅炉热效率为90%,实际使用为平时一用两备,高峰时两用一备,热负荷为60%。根据本项目配建锅炉的需求,经环评批复“拟建项目使用电锅炉采暖,电蒸汽炉消毒”,项目需配建3台4.2MPa电热水锅炉和3台4t/h的电蒸汽锅炉,需要21360KW的电容量,****园区配电容量为12900KW,远远不够。 因此,********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0日就该项目锅炉问题****生态环境局说明相关情况,并提出解决方案,即对一起锅炉进行技改,总容量不变(3台4T),更换为热效率更高的燃气节能锅炉,满足现有及新增项目的需求;同时在屋顶设置226组太阳能集热器为生活热水提供部分热源等措施。 ****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0月28日针对该院区存在的实际问题,对锅炉技术改造给予建议,认为该方案从环境保护和防污降碳的角度分析,解决思路符合相关要求,方案基本可行,原则上支持该技改项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拟建项目施工期间须认真执行《**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政府关于印发**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渣土带入交通道路。遇有4级以上大风天气要停止拆除和土方工程作业。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做好施工期的环保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34.5834 | 0 | 0 | 0 | 34.583 | 34.583 | |
| 0 | 27.67 | 0 | 0 | 0 | 27.67 | 27.67 | |
| 0 | 2.86 | 0 | 0 | 0 | 2.86 | 2.8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氨氮,执行《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表3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 ****处理站总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其中地上80平方米,地下320平方米。地下一层设污水池、地下设备间、楼梯间;一层设值班室、加药间、控制室、楼梯间。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700m3/d,采用A/O二级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同时辅以格栅拦截、沉淀池澄清、消毒剂消毒等物化处理手段。 | 监测点位:废水总排口;监测因子:pH、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总氯;监测频次:2天 4次/天 |
| 1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系统 | 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的相应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标准》(DB11/501-2017)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大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单位周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取最严格值 | 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点位:污水站四周4个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排气筒1个有组织排放监测点;监测因子: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监测频次:2天,3次/天 | |
| 2 | 食堂油烟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 设置一套油烟处理系统,在楼顶配套安装静电式净化器及活性炭吸附装置,餐饮废气经处理后,由所在楼楼顶排放废气经烟道从医疗综合楼建筑屋顶排放,高度约为24m | 监测点位:油烟排气筒;监测因子: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2天,3次/天 | |
| 3 | 实验室废气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医疗综合楼(A****实验室中使用少量挥发性有机试剂,操作均在带活炭的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通过专用排放道,由建筑顶部专用排气筒放。 排气筒设置:医疗综合楼(A楼)设置1个排气口,高度为21m | 监测点位:实验室排气筒;监测因子:甲醛、甲醇、二甲苯、氯化氢、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2天,3次/天 |
| 1 | 空调机组、新风机组、清洗机、污水站恶臭净化装置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合理布局、消声、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达到降噪效果。 | 监测点位:厂界四周4个监测点;监测因子:等效声级Leq;监测频次:2天,2次/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