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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零星维修、提升改造及主教学楼屋面翻修改造项目补疑1
各投标单位:
****学校零星维修、提升改造及主教学楼屋面翻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补疑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P5页、P48页所述要求:资格审查业绩: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7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详细评审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50万元,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满分9分。
问题:请问我单位提供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施工业绩或公共建设装修装修施工业绩,且合同造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金额。请问满足招标文件合同金额、竣工验收时间等要求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施工业绩或公共建筑装饰装修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或者公共建筑装饰改造业绩,且业绩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
地址:**市高新区望**路860号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51-****6010
招标代理:****
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人:江晨阳
电话:0551-****5033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