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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单位呈报《****关于申请审批**县塘前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附件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县塘前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现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塘前乡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单位(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塘前乡。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1、美丽乡村沿河两岸环境提升绿化美化工程 6000 平方米;2、便民停车场改造提升工程 3000 平方米;3、****中心布草房 180 平方米及遮阳棚 160 平方米及相关设备采购;4、太阳能路灯:196 盏;5、****中心改造约 100 平方米;6、健身步道线路长 1600 米,步道宽 1.5 米,面积 2400 平方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366万元,其中工程费259万元。通过争取2026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请项目业主根****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七、根据《**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工作办法(试运行)》的通知要求,项目****县委政法委员会报备。请项目业主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作出客观预测、综合评判,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风险的应对预案。
八、招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重要设备、施工、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均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规模的标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单独核准,请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行。
****改革局
2026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