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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30 |
| 名称: | 关于****厂区总平面方案调整的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 |
| 主题词: | |||
****、****管委会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二次调整)位于**县石湾镇**南路以北、茹屋路以西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4)**县不动产权第****869号,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8088平方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编号为博自然资(用地)挂字〔2024〕30号,于2024年7月31****政府****委员会第五十七次(2024-12次)会议审议通过,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28088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7076平方米,可用地面积28088平方米,容积率1.6~2.5,建筑系数≥4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43322~6769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3.5%(建筑面积占工业总建筑面积比例≤10%),绿地率10%~20%。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厂房及自用库房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0.3个、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每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个(高层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比例≥70%)。
原总平面方案于2025年4月29****县政府****委员会第七十二次(2025-5次)****县政府批准,主要内容为:项目由4栋6层厂房、1栋7层宿舍、1栋1层门卫室、地下消防水池、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28088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7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808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767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967.7平方米,建筑系数40.5%,绿地率10.2%,容积率2.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947.7平方米(占总用地3.5%),其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占比9.10%)。机动车停车位24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7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现因公司生产工艺升级及环保密闭作业需要,****申请调整总平面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为:
1.申请提高地块容积率,容积率由原规划设计条件上限2.5调整为2.92;
2.在已建宿舍楼南面新增一栋2层厂房;
3.在已建6层的1至4号厂房屋顶加建一层钢结构(已提供荷载证明),层数由6层调整为7层。
4.2号厂房首层增加20个机动车停车位。
《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容积率控制1.6~2.5,****管委会《关于申请****容积率调整的函》论证(博产业园函〔2026〕122号),****用地容积率上限调整至2.92,******局有关会议精神(惠市自然资纪〔2022〕67号)(因生产工艺需求确需提高容积率的工业项目,可匹配招商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及《**智能装备产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要求(工业项目根据引进项目实际需求可适当提高开发强度,****人民政府****管理部门组织专题论证,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厂区总平面方案(第二次调整)主要内容为:该项目由4栋7层厂房(1-6层已建)、1栋2层厂房、1栋7层宿舍(已建)、1栋1层门卫室、地下消防水池和垃圾收集点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证载用地面积28088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70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56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9170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9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555.7平方米,建筑系数42.68%,绿地率10.8%,容积率2.9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占地面积为947.7平方米(占用地面积的3.5%);其建筑面积为6200平方米(占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79%)。机动车停车位281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8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向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623
******局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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