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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有 效 性 | |
| 发文机关 | **** | 成文日期 | 2026年06月22日 |
| 标 题 | ********政府关于**市202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宛政土〔2026〕65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
****政府,****政府:
省政府豫政土〔2026〕314号文件批复,同意你们转用并征收集体农用地4.0190公顷(其中:耕地0.9538公顷)、未利用地0.5130公顷,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037公顷;转用并使用国有未利用地1.4474公顷,共计5.9831公顷(其中:耕地0.9538公顷),作为**市2026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批复转发给你们。
俩区要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0.9538公顷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并切实做好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由你们依据本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市自然**和规划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及节约集约用地的标准实施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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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