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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的有关规定,****开发区城南工****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发区城南工****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公司(责任主体经营单位)
设计规模:日处理工业污水5000吨、建设管道约21.4公里
实施规模:日处理工业污水5000吨、建设管道约21.4公里,但电镀类企业暂未接管排水,属阶段性验收
建设地点:**省**市长****镇横涧村观青线****公司东侧地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含验收检测报告、其他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0572-****50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