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光前医院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小号)、玻璃输液瓶定点回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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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 塑料透析桶(小号)、玻璃输液瓶 定点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30

我院现面向社会开展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小号)、玻璃输液瓶定点回收服务单位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二、项目名称: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塑料透析桶(小号)、玻璃输液瓶定点回收服务

三、项目内容

按两年期累计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约10000kg、塑料透析桶(小号)约5万个数量开展自主招标,****公司需报单价,以及两项总计,并承诺免费回收处置玻璃输液瓶约20000kg(上不封顶),采取总报价最高者中标。本次招标的项目合同期为2年,按实结算,结算价均为我院收款。

本项目最低限价为0元/年。其中回收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最低限价0元/kg,回收塑料透析桶(小号)最低限价0元/个。****医院收款。报价低于最低限价者为无效投标。

我院提供简单称重设备(台秤),投标单位应考虑到部分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中有残留液体,结算重量按照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装入专用袋过称后重量计算,投标单位不得要求我院扣除部分残留液体重量或其他重量。

四、资格要求

根据闽卫医政〔2016〕31号、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等文件规定,投标单位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具有医疗废塑料、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的企业,提供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保验收材料、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五、投标须知

1.回收的输液瓶(袋)等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对回收废物的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严禁将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出售给个体商贩。

2.中标人需免费提供配送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回收所需的包装袋,配备专人做好回收物品的分类及转运。

3.与我院过往有该回收服务且尚未结清款项的,在该公告报名期限截止前未把所有款项结清的报名单位,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价说明:投标人投标报价应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物资费、规费、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直至完成招标任务经验收合格所有费用,以及合同约定的所有责任、义务和安全的一切风险,我院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五、项目报名期限:即日起5个工作日。

六、招标方式:按两年期累计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约10000kg、塑料透析桶(小号)约5万个数量报价,****公司需报单价,以及两项总计,并承诺免费回收处置玻璃输液瓶约20000kg(上不封顶),采取总报价最高者中标。

七、报名材料要求

1.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报价单,格式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重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未被污染塑料输液瓶(袋)

10000kg

/kg


2

塑料透析桶(小号)

50000个

/个


合计: 元

备注:免费回收处置玻璃输液瓶约20000kg(上不封顶),所有回收物按实回收及结算。

3.提供环保部门等合法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或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环保验收材料、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注: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公章。

联系地址:****总务科
联系方式:陈先生:156****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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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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