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区建筑垃圾受纳场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随城市化进程加快,我区建筑垃圾产生量持续攀升,但末端受纳设施建设滞后,“产消失衡”矛盾日益突出。为完善我区建筑垃圾受纳设施配套,提升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区建筑垃圾受纳场”拟在我镇选址建设。
二、政策依据
根据《******厅关于明确市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本项目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第三条“具有邻避要求必须远离建成区布局的设施”的情形。
三、规模使用情况
本项目拟落实**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0865公顷,同时拟调出城镇开发边界外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2.1038公顷。具体调整情况:调入地块1个,地块编号为WTR01,位于庵埠镇郭陇三村,规模调入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园地、草地、陆地水域(坑塘水面)调整为环卫用地;调出地块3个,地块编号为WTC01-WTC03,位于庵埠镇郭陇三村、乔林村和官路村,规模调出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公园绿地调整为林地、草地。
四、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2日—2026年7月1日(共10个自然日);
2. 公示方式和地点:****网站及相关村公示栏。
五、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公众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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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