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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区****路贯通工程)》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区****路贯通工程”位于**区庵埠镇与彩塘镇交界处、****路(彩文路至庵凤路),路段全长约1443米。**路为**区城市主干路,是**区路网主心骨之一,项目建成****中心**的交通环境,提升片区的交通服务水平。本项目属于城镇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已全部纳入**区城镇开发边界。由于项目用地中有1.8425公顷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因此需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规模使用情况
根据《规划》,**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1669.3153公顷,边界内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730.812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内已落实规模21594.6140公顷,剩余可落实规模74.7014 公顷。本项目拟落实规模1.8425公顷,未突破剩余可落实规模上限。
具体调整情况:调入地块2个,地块编号为NLS01、NLS02,位于庵埠镇莫陇村、溜龙村。规模调入后将原规划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调整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地点
1.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8日(共10个自然日);
2. 公示方式和地点:****网站及相关村公示栏。
四、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公众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26.com。
附件:
1.下载
2.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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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