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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喜乡村会客厅改造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15:26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陈清萍,王伟忠,林浩宇 | ||
| 总成交金额 | ¥130.751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梅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33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26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3333 | ||
| 附件1 |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采购包1:
| **** | **县潭城镇**庄202号301室 | 1,307,510.00元 | 98.80 |
合同包1:
工程类(****)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大喜乡村会客厅改造 | 招标文件要求的范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 项 | 王灵玉 | 闽235********01088 | 1,307,51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浩宇 |
| 评审专家: | 陈清萍 、 王伟忠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标准按5折计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按1.5%计算收取,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500万元以内的按0.8%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大喜乡村会客厅改造:0.87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在资格性审查环节:各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在符合性审查环节:**宏****公司、******公司、****公司和******公司4家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三章的四、其他事项”要求报价,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响应处理。其余供应商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联系方式:134****2623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县城峰镇刘岐大道建设大厦705单元
联系方式:0591-****333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梅燕
电话:0591-****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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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