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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批复文号 | 批准日期 | 原文链接 |
| 1 | 嵊山渔港配套污水终端管网提质改造工程 | **省**市嵊**嵊山镇 | **** | 舟环嵊建审〔2026〕10号 | 2026.6.30 | 关于嵊山渔港配套污水终端管网提质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告期为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9日(7个工作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80-****566
传真:0580-****566
E-MAIL:****@163.com
通讯地址:嵊****路277号409室
邮编:202450
****环境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