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吨二氟吡唑酸综合利用及VOC治理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办公厅《**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委员会《**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试行)》(辽委法〔2025〕43号)文件精神及**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广泛征询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
2.项目名称:1500吨二氟吡唑酸综合利用及VOC治理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省**市辽滨经开区**生物****公司厂区内
4.建设规模及内容:对4.4二氟二苯甲烷及二氟二苯甲酮生产装置进行改造,新增50台反应釜及配套设施,改造后为1300t/a2.4二氟二苯甲酮生产装置;新增1500t/a二氟吡唑酸生产装置、1200t/a氟唑菌酰胺生产装置、800t/a氟唑菌酰羟胺生产装置、500t/a噻呋酰胺生产装置、2000t/a甲醇精馏回收处理装置;对VOCs废气处理装置进行改造,新增1套吸附解析装置;对产品干燥装置进行改造,新增10套干燥设备及配套设施;对固废仓库进行改造,改造后为甲类库房。
5.项目总投资:4950.5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及运行地点附近可能受到拟建项目影响的居民、****事业单位及对项目的环境、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群体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拟建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诉求。
三、公示周期及相关说明
1.公示期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
2.公示期内,项目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4.公示期结束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将派遣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走访、入户调查、问卷调查以及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四、项目单位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 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 联系人:刘冰 电话:0427-****900 邮箱:****@163.com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李兆宝 电话:0427-****678 邮箱:****@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