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局拟批准公示单 | |||
| 标题 | 关于拟批准****硫磺回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
| 法律依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硫磺回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予以公示。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项目名称 | ****硫磺回收装置环保隐患治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经开区****炼油厂区内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炼油厂区炼油三部区内,建设内容为**3000t/a硫磺回收装置,与现有5000t/a硫磺回收装置互为备用装置,并对现有5000t/a硫磺回收装置进行富氧燃烧改造,消除现有硫磺回收装置瓶颈,以满足国家环保标准要求。总投资为 5296 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国石****公司****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
| 审批类别 | 文本 | 对象类别 | 法人 |
|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765618R | 数据来源单位 | ****管理局 |
| 主要环境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废气为运输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以达到降低废气排放目的;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疏导,避免压车和交通阻塞,最大限度的控制汽车尾气的排放。施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施工期噪声为机械设备电锯、砂轮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排放具有阶段性、短时性特点,施工结束后噪声影响可立即消除。施工期固废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硫磺回收装置生产废气和备机装置废气。生产废气经焚烧+钠碱超重力脱硫处理后,通过 1 根 80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DA023),硫磺回收装置备机(配备低氮燃烧器)废气依托 80m 高排气筒排放(DA023)达标排放,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装置的生产废水,其中急冷塔排水送酸性水气体装置,超重力脱硫机排水和锅炉排水经 408 ****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运营期固废为废催化剂等,交由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发布时间 | 2026年6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