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6年**区绿化、****广场监理服务项目已由《****园林局 广****园林局关于 2026 年项目招标计划请示的复函》(****0113)及《穗开林园〔2026〕5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市****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市****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2026年**区绿化、****广场监理服务项目
2.1.2 工程建设规模:负责2026年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的市政绿化、****广场绿化及设施完善、公园设施应急修缮工程、****广场机电维保、标识宣传和应急抢险零星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含现场监理、结算审核、业务咨询等)工作,监理的项目包括:2026年**区零星绿化工程(一)(3000万元)、2026****广场绿化及设施完善工程(750万元)、2026年**区公园设施应急修缮工程(450万元)、2026年**区绿化应急抢险工程项目(100万元)、2026****广场机电维保服务项目(400万元)、2026****广场标识宣传服务项目(384万元)。合计总费用为5084万元,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的全过程监理。具体要求按绿化工程监理项目实施。中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要求对绿化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预结算及图纸审核等。
2.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
2.2.4 监理服务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工作任务单或进场通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如有)为止;
3)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4)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财政终审。
2.2.5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97.98848万元。
2.2.6 若本项目因国土、规划、行业主管部门等原因,调整建设规模或终止实施,中标人只能就已经完成且通过业主确认的工作量申请对应的服务费,其他内容均不得索赔,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①**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cn/xxgk/wjtz/content/post_****220.html)确定。**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总监****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4月或5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专业人士。标书代写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专业人士,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满足前述内容的**企业及**专业人士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3.4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复印件、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被授权人2026年4月或5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3.5.2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5.3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以“信用中国”中“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5.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格评审时以“信用中国”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注:按《**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执行。
3.5.5投标人已完成投标登记。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30日至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详细地址:**市**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
4.3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形式:招标文件电子版。现场领取的须挈带U盘前往领取。
4.4领取费用:不收取费用。
4.5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如下:(1)已经填写好的《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2)投标人提供最新的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2026年4月或5月在本单位(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5)要求邮件领取的,请将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发至我司邮箱(邮箱地址:****@163.com),邮件发出后请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领取文件成功后将以上资料快递到我司;联系方式详见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说明:登记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登记单位的投标登记。
4.6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5.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3日09时30分00秒至10时00分00秒(**时间)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3日10时0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5.3递交投标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5.4投标及开标地点:**市**区建中路66号佳都商务大厦西塔501室****会议室。标书代写
注:若已领取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建议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投标人公章)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7. 资格审查方式7.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资格审查结果****人民政府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应为工作日。
7.3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8.其它事项8.1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 联系方式地 址:**市**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20-****712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建中路64、66号西501-1
联 系 人:肖工、曾工 电 话:020-****3007
异议受理部门:****(**市****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7121、020-****1908,联系人:黄工、洪工;
地址:**市**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3栋405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在规定的异议答复期限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招标人:****
(**市****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日 期: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