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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5:57
根据《****教育局关于公开遴选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的公告》的安排,我局对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材料审核,现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来电、邮****教育局反映。反映机构的情况和问题应有具体事实或证据。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的个人或单位需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通过电子邮件反映情况的,需将个人签名或单位盖章后的书面材料扫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关于第三方社会机构遴选结果的异议)。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材料,均不予以受理。
联系电话:020-****7442
通讯地址:**市**区连新路1号103室
邮政编码:510180
附件:2026年**区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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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