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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 **县(旭顺)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八期) | ||
| 建设地点 | **省安****中心社区讲义组4-70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4002.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程自强 |
| 联系人 | 黄巍 | 联系电话 | 177****4288 |
| 项目投资(万元) | 380.2 | 环保投资(万元) | 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拟在**县鸡场坡镇、猫洞苗族仡佬族乡、马官镇、**街道、白岩镇、补郎苗族乡、猴场苗族仡佬族乡、穿洞街道、化处镇开发建设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20户,可建屋顶面积为:4002.1平方米,装机规模(交流侧容量):955KW.采用固定倾角模式和阳光房形式安装,计划安装1291块单晶硅组件,预计年发电95.5万千瓦时。项目建成后,所发电量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并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到期后,联系光伏厂家、有危废处置资质企业上门回收,签订回收凭证,严禁卖给无资质散户、随意丢弃填埋、焚烧。 | ||
| 承诺:**** 程自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程自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