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异地迁建暨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项目食堂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政府采购政策。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八、政府采购政策
由“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和**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园区、中哈******中心**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国关境内区域,****海关法实施监管。
(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变更为
“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本国产品与非本国产品相关约定
17.1.1本国产品
(1)本国产品标准 本国产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①在中国境内生产。 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 属性改变是指经过制造、加工或者组装等工序,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属性改变不包括以下细微操作: a.为确保产品在运输或者储存期间保持某种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b.为产品运输或者销售进行的包装或者展示; c.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粘贴或者印刷品牌、标志、标识以及其他用于区别的标记; d.简单的上漆、磨光和分装; e.其他不属于属性改变的情形。 ②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达到规定比例。 具体判定标准以《****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 ③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符合相关要求。 具体判定标准以《****办公厅****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以及财政部相关文件为准。
(2)本国产品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国产品标准适用于货物,包括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3)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 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1.2 非本国产品
17.1.2.1 进口产品:****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和**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园区、中哈******中心**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国关境内区域,****海关法实施监管。
(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1.2.2 其它非本国产品:指非进口产品且不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
2、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也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由此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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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单位:****
地址:**市蕉**金漳路150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3-****266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街道跃进路66-1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3-****592、157****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