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小型客车比价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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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政府采购计划,属于政府采购范畴,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名称: ****小型客车比价
项目编号: ****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报价截止时间:2026-07-06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预算(元):136000.00
联系人:范之铠
送货地点:**省**市**区**市**区201国道东侧(****)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否
小微企业优惠率(%): 10.00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5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5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
踏勘时间: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小型客车 执法执勤车辆 五菱 星光L臻享型 1 一、车辆参数及指定配件要求:1.采购车型:国产自主品牌新能源6座及以上小型客车(2+2+2/2+2+3布局),全新原厂整车,(含指定配套车顶车载一体照明及发声装置、指定涂装、玻璃膜、通体底盘金属护甲配件),不接受其他任何改装、私自增配、展车、运损车、库存车。交付车型与官网发布型号参数一致;车辆颜色为白色,内饰深色(黑/棕/咖色)。2.车身:长度≥4950mm、宽度≥1900mm、高度≤1800mm,轴距≥2950mm;承载式笼式车身,1500MPa热成型钢≥20处,高强钢占比≥75%;前后排均为多层隔音玻璃;前后悬挂均为独立式悬架、电子助力转向。3.动力系统:发动机排量<1.8L,功率>105马力,插电式混合动力,系统综合功率≥170KW;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国Ⅵ排放标准,满足当地上牌及环保要求,铝合金轮毂≥18英寸。4.电池类型/续航:磷酸铁锂电磁;容量≥35kwh;质保≥8年或12万公里。纯电续航里程≥240km、综合续航里程≥1200km;5.主动/被动安全:辅助驾驶L2级及以上,需配备前排及前排侧安全气囊,全车侧安全气帘;需配备前排及前排侧安全气囊,全车侧安全气帘。6.车维修期限不得少于6年或15万公里。二、指定配件要求:1.所有配件均包含材料、施工、检测、质保、税费等全部费用,安装完成后随车验收交付。2.所有配件均为国内行业内主流知名品牌,产品技术参数、品质标准不得低于参考品牌水平,投标人自行提供配件质保。3.玻璃膜颜色深度、配套车顶车载一体照明及发声装置品牌及型号(质保不得少于三年)、涂装字样采购前需与采购方沟通确认;4.底盘金属护甲:材质为锰钢≥3mm或铝镁合金≥4mm,防冲击、防腐蚀;全覆盖底盘最低点,含电池包、电机、高压线束、油箱、发动机油底壳;原车孔位无损安装,免打孔;预留保养/散热/6排水孔;不影响离地间隙与通过性。二、投标人资格1.独立法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营业执照含汽车、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售后相关经营范围。3.对应品牌一级正规授权经销商,提供有效原厂授权,保障正品与官方质保。4.本地有固定经营场地、专业维保团队,具备新能源电池维修资质,供货交付体系完善。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分包。三、交付、验收及服务1.车辆交付前完成配件合规达标;车辆无磕碰损伤,随车配套权益一并交付。2.随车移交合格证、购车发票、一致性证书、三包手册等全套上牌资料。3.协助办理临牌、交强险等上牌手续。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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