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产教融合科技园项目(柯家沟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审批
重庆-重庆-璧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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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学****科技园项目(柯家沟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日期:2026-05-21


璧水发〔2026〕53号

关于****大学****科技园

项目(柯家沟整治工程)洪水影响

评价报告的批复

****大学:

你单位报送的《****大学****科技园项目(柯家沟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收悉。我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根据水利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涉河建设方案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和结论。

二、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复的内容和要求实施。本批复不能代替行业部门对项目本身设计的审批,工程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实施。
三、项目法人应妥善处理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要****水利局(联系电话:023-****3451)。由区水利局对涉河建设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项目法人要充分重视河道保护工作,施工完工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施工设施,清除河道及周边弃土弃渣等阻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五、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要及时将施工放样资****建设站(联系电话:023-****3032),****建设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核查。
六、工程竣工后,项目法人****,****水利局参与验收。****建设站将对工程控制坐标在内的涉河事项进行全面复核。区水利局根据复核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综合验收,并确认涉河事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七、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若要继续建设,应重新履行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也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排水措施,防止施工区域汇集的雨水淹没低洼地带。


****水利局

2026年5月19日

关于****大学****科技园项目(柯家沟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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