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省人民防空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办于2026年6月26日组织进行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专家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学校高中部建设项目—教学楼、宿舍楼
论证意见:本项目拟建场地东侧紧邻高边坡,南面为水东路,西侧为已建教学综合楼,北面为已建运动场楼,拟建场地与周边已有建(构)筑物间距较小;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勘察报告,场地内地层以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和中风化花岗岩为主,局部分布有填土(呈松散—稍密状态)。若本工程建设地下室,基坑开挖将增大已有高边坡的高度,增大边坡不稳定性;填土在地下水或降雨等作用下可能产生流泥、流砂等不良地质作用;且基坑开挖需采取爆破的措施,而爆破产生的震动会将危及周边已有建(构)筑物的安全;本工程未设地下室,仅在局部存在高低差的位置设半地下室,该半地下室无法做到全埋,无法抵抗冲击波,不能作人防地下室。
论证结论:根据以上分析,场地由于受地质条件限制,且结构处理困难,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该项目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异议,将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的书面材料报****。
通信地址:**市**区八一路439号18楼
邮 编:353000
监督电话:****668
****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