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对 **新能源项目**鼎毅施工案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进行邀请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招标名称: **新能源项目**鼎毅施工案诉讼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
招标编号:****。
一、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案件概况:
1. 案件简介:
管辖法院:****法院
案号:/
原告:******公司
被告一:****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二:****园区****公司
被告三:****
原告诉请:
1、判令被告一****集团有限公司、****园区****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3600万元(具体金额待工程造价鉴定后确定),并支付原告逾期利息损失(以欠付工程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判令被告三****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由三被告承担。
项目分包合同及结算简介:
(一)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我公司于2022年12月经招投标程序,中标**省晋****开发区“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园区****公司(简称“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31元,施工工期为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6月5日。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4500万元,我公司亦依约履行了相应合同义务。
后,我公司于2023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与******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将涉案工程分包给**庭枫。截至目前,我公司已累计向**庭枫支付工程款4384万元。因建设****公司的工程结算,付款亦未完全到位,故我公司与分包方**庭枫之间的结算工作暂未启动,待与建设单位结算完成、款项到位后,将及时与**庭枫办理结算并支付剩余工程款。
******公司(简称“**鼎毅”)因未收到案涉工程的工程款,曾于2025年1****法院提起诉讼,称其为**新能源项目的实际施工人,****公司主张工程款4000余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后因其证据资料不足,经法院沟通后撤诉。但由于该项目上下游未结算、**庭枫及下游仍存在分歧,且该诉讼争议问题仍未解决。2026年5月,****法院提起诉讼。
(二)招标范围
一审、二审程序(含可能存在的发回重审一审、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民事检察监督程序、执行程序、对方当事人另行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及与本案相关的保全复议或执行异议等所有程序。
二、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未列入中国五矿供应商“黑名单”、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
(四)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
(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政府采购网(https://www.****.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n/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七)律所执业许可;
(八)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九)本次招标范围内工程不允许再次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 年7 月 8 日 10时前(如有变化,以采购模块最终时间为准),****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管理平台采购模块(https://ec.****.cn/,以下简称采购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采购模块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行网上投标。标书代写
四、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
无
五、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7 月 8 日 10时(**时间)标书代写
(二)开标时间: 2026 年7 月 8 日 10时(**时间)标书代写
如有变化,以采购模块最终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刘静 联系电话: 180****2192
日 期: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