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2026年度城乡房屋安全综合****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 采购人地址: **市花明北路 供应商(乙方): **** 供应商地址: **省**市**县玉潭镇花明北路(凝香华都)17、18栋107-109,207-209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保险标的: (1)**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系统中存在安全隐患房屋10065栋,面积约268.9万平方,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房屋950栋(已采取工程措施整治938栋,封控管理12栋) (2)**市重点区域自建房20011栋,(其中砖土混杂结构房屋4829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房屋115栋,存在一般安全隐患1167栋,面积4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02.733万平方 (3)**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中17785栋房屋,面积5125.24****学校建筑821栋,****机关、村社区办公建筑604栋,医疗建筑180栋,养老福利机构24栋) (4)地质灾害隐患房屋1038栋,面积约41.5万平方 (5)各乡镇动态排查中危险房屋约29万平方(29个乡镇街道个预计1万平方,包括未进入**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系统和**省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数据,在持续排查过程发现并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房屋) (6)1-5项合计面积6167.373万平方 (7)高层建筑1388栋,面积2256.05万平方
1.服务要求 保障内容、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费 相关保障内容对应保障标的、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以及年度保费如下,其他未尽事宜以保单及条款为准。
专人服务。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乙方具有符合项目要求的配套设施设备。 4.其他要求无。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20.6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无,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乙方实际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 税号: 914****47903 1261 48 单位地址:**省**市**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339号盛翠豪庭小区3栋201、231、232、236号 电话:0731-****2018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户:1938 9266 5500 14 收款账户: ****银行****公司**玉潭支行(****:180********004804)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28 —— 2027-03-27 五、服务地点 **省**市**市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是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无。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履约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 1、监测标的及频次 **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中存在严重安全安全隐患房屋一年监测不少于2次,**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中存在一般安全安全隐患房屋一年监测不少于1次、**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平台系统中重点区域自建房一年监测不少于1次、**省城市危****中学校、医疗、养老福利机构、****机关、村社区办公等各类建筑一年监测不少于2次、地质灾害隐患房屋一年监测不少于1次、高层建筑一年监测不少于1次、审批在建**自建房质量安全动态监测和技术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2、监测服务内容 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围绕保险期间内三个阶段全生命周期开展。三个阶段是:在保险承保的全生命周期为每栋被保险房屋建立承保前期风险评估、承保中期风险动态监测、承保后期回顾分析的闭环风险管理机制,极大程度降低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具体为承保前期“建档评估”,即房屋建档服务房屋风险评估服务、房屋风险分级服务;承保中期“跟踪预警,即房屋风险巡检及预警服务、房屋使用安全教育:承保后期回顾优化,即房屋大数据风险回顾分析服务”。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中所有商务履约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1.房屋安全动态监测服务验收标准 动态监测数据要上传平台。房屋安全动态监测中初判疑似存在重大隐患的房屋需上报甲方,由甲方安排进行进一步鉴定并确认鉴定报告后,交由乙方整理纸质档案、****住建局存档。经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并出具书面验收结论。 2.外墙安全动态监测服务验收标准 保险期间,根据外墙排查结果存在裂缝、脱落隐患1年不少于1次进行隐患监测、深化查勘及监测分析。监测需采用高新先进仪器和设备,完成监测后需要出具安全监测报告,提出处理建议,并对存在危险的外墙面进行预警判断。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2.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人权利,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及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合同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均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的诉求,否则由此产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保费。 2、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出具保险事故通知书,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理赔相关工作;针对应急加固维修案件由甲方制定申报流程,出具应急加固维修通知书,通知乙方依据《**城镇住房财产损失保险附加加固维修费用保险条款》结合相关加固维修方案进行理赔。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保险理赔服务,有权督促乙方及时核定、支付理赔保险金。 4、与乙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处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宜。 5、甲方负责核发房屋监督监测任务清单。 6、甲方需协助乙方在区域内开展房屋安全风险减量工作。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乙方就本****领导小组,指导协调项目理赔事务,设立专职查勘理赔人员专项负责理赔工作,协助甲方进行事故施救及医疗救助。 2、接到保险事故通知书和和应急加固维修通知书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线上响应查勘,查勘完成后7日内作出理赔金额核定,作出核定后10日内支付保险金。 3、乙方应按甲方及行业要求对保险事故理赔建立理赔档案并定期及时向甲方报送理赔相关信息及数据。 4、乙方对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信息、被保险人信息、理赔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向第三方披露。 5、乙方指定专员负责本项目理赔工作,专员姓名:何甜,联系电话:136****4317。 6、乙方根据甲方风险减量需求向甲方提供实收剔税保费5%的防灾减损资金,用于帮助乙方降低房屋安全风险。 十、违约责任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致本合同实质无法履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责任。 2、乙方因迟延查勘、迟延核定、迟延支付保险金给甲方或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甲方或被保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甲方逾期支付保费的,每逾期一日,则按逾期付款额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②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③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实际行动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④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达成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约定的解除情况,则本合同解除。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补充合同或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被保险****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