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单位:
****环境局
发文日期: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文字号:
无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200吨香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吨香料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湖****工业园****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生产装置位于生物发酵车间和合成车间,依托车间已有设备,共用生产装置,不同产品切换生产。改造内容包括:生物发酵车间新增膜浓缩装置、缓存罐和转料泵;V2201成品罐转料泵P2201增加一条管线到F2031A/B膜浓缩装;F2501吸附柱增加一条管线对物料进行装桶;R1301/R1302/V1301/V1302/V1303以前停用,现在启用,对管线进行了改动。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建设单位已建成“年产500吨香料、100吨生物酶及50吨保健品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4****环境局出具的批复,于2023年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公司地址:湖****工业园****园区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0716-****2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承担环评单位:****环境****公司
联系电话:0716-****217
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件:****@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本次信息公示同时向社会公众征求对本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参与调查的个人和单位,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快递邮寄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也可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照片(以能看清填写内容为准)或扫描件发送至相应的电子邮箱。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