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服务中心、农业生产主体:
根据《****农业厅关于开展****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6〕10号)、《2026年**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松农发〔2026〕59号)等文件要求,在****基地建设基础上,对标种植业“五园”建设标准、****牧场建****渔场评定要求,以系统化推进为抓手,****试验场所向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升级。现开展**县2026****试验场所建设**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试验场所建设
(一)申报对象
1、从事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农产品加工,以及引进、示范农业科技成果并实施企业化运作的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对象须为县级及以上农业企业、******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3项及以上的,可****试验场所:
1.申报主体产业特色鲜明、区域优势突出,对周边农户及经营主体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农业技术应用水平显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主推技术应用到位,示范效应明显。生产管理体系规范,严格依法采购与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建立完整购销与使用台账;落实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及畜禽粪污**化利用。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具有适度产业化规模、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分区合理、防灾抗灾能力较强。
3.技术力量稳定,或与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基地运行管理规范,技术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主推技术展示观摩交流培训等活动不少于4场次,直接联系带动农户10户以上。
4、引进和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要符合产业政策,有较强的市场需求,能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化开发,从事农产品生产须实行绿色、有机标准化操作规程。
5.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年销售额须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建设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试验场所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试验场地。根据场所的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划****试验场地,用于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产品等方面的试验示范。
2.服务用房。有固定的服务用房,****工作室、试验检测室、培训教室等,****研究中心、****工作站。专家工作室能满足专家办公的基本需要;试验检测室用于存放必要的仪器设备,主要开展科学研究、试验示范、产地检验检测等;培训教室能开展一定规模的集中培训。
3.设施设备。试验场地、试验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培训教室要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4.扶持重点。主要扶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应用。
二、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一)申报对象
愿意承担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开展的农业新品种试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试验,从事特色种植业、养殖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农产品加工的农业生产企业、******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引进农业新技术、新机械、新品种试种试验;
2.要有县级农业产业技术团队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共同开展试种试验;
3.要制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方案、开展试验示范、总结试验结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自行申报,填写**县2026****试验场所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或**县2026年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表,并将相关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交县农业农村局科教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科1份。
2.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6****试验场所建设单位**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3.对列入建设计划按期完成建设内容且经验收合格的给予适当补助,验收不合格的不予补助。
4、近3年已验收建成的现代农业高****基地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578-****207
附表2:**县2026年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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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