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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医保局发布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要求,经项目梳理、数据测算和专家评估论证等工作流程,****保障局对我省现行一般治疗、病理、血管淋巴系统、颌面外科、眼科和药学等6类现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规范整合,分别拟定了相关类别项目的“价格表”和“废止表”(详见附件)。
按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医疗保障局提出,将意见建议发送至指定邮箱(相关修改意见需提交依据和理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未提供佐证资料的、未加盖公章(或未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无联系方式的、超过公示期的意见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7日。
联系电话:0731-****0380,****0033(传真)
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银杏路6****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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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