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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6年06月09日 |
| 标 题:****人民政府关于****公墓综合体项目—****殡仪馆后勤管理区等配套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桂政土批函〔2026〕57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
桂政土批函〔2026〕57号
****政府:
你市关于****公墓综合体项目—****殡仪馆后勤管理区等配套项目未利用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委员会集体未利用地0.2813公顷(均为裸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其集体建设用地0.0564公顷(均为特殊用地),以上共计0.3377公顷土地,****公墓综合体项目—殡仪馆后勤管理区等配套项目建设用地,由你市依法以划拨方式供地。
二、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项目评估范围与****市**区新路大利山坡等地砂锡**范围重叠。你市要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压覆战略性矿产**的调查、评估等工作。若压覆战略性矿产**的,应当经有审批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审批。对未按规定办理压覆战略性矿产**审批手续的,****政府不予供地。
六、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