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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街(中兴大道-枣刘路)人行道提档升级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作如下澄清修改: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内有效标书代写
现澄清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20日内有效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均不变。
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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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