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主**排水管网整治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1〕15号)、《****委员会 ****省委****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法字〔2025〕8号)、《****办公室 ****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具体措施〉的通知》(咸办发〔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现将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市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218处错接混接点位进行整治,对金旭路108个收水井,****处理厂****处理厂、民生路与**路、**路与咸通路、河堤路与伍家路、联盟路与文汇路、化纤路与**路等21条**雨污水管网进行连接;2、东、西、北防洪截流口封闭工程,对东、西、北防洪渠共计8处敞口进行永久性封闭,并建设排气口和检查井,对14处收水槽进行改造。
本项目总投资98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本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渭**路64号
联 系 人:王思齐
联系方式:029-****0233
电子邮箱:****@163.com
三、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性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提出完善项目的意见或建议,评估主体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7月13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提出宝贵意见。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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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