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2026年全中心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6-2-174)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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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全中心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30日

项目概况
****2026年全中心食材采购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广顺道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6年全中心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2.0万元
最高限价:362.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62 362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肉禽类28000kg,蛋类12000kg,叶菜类3000kg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每天按采购人要求按时供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发布的《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文件截止时间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 B.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0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C.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若为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食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在本项目中提供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外的食品还须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供应商若非食品生产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关);根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须提供所****人民政府****管理部门备案证明材料(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供应商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无需办理备案);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30日到 2026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请供应商至**** 308室以现金形式支付磋商文件费用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广顺道2号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标前答疑会。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三)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 2. 联系地址:**市**区**路1号 3. 联 系 人:秦俭 4. 联系方式:022-****2915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 (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1号
联系方式:022-****2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022-****2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林、赵文韬、张静、李佳
电 话:022-****251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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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30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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