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长诚拍卖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公告[2026.07.11]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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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财产拍卖公告[2026.****.11]

拍卖公告

受****破产管理人、**天合****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委托,****定于2026年7月11日10时,在**市**区锦娘路3-3-22号负一楼拍卖室,对下列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分别位于**市**区**西路100#、**义州镇军民路、**大**镇霸王庄、****开发区,详细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土地及构筑物,其中房屋建筑物201项,总建筑面积127156.75平方米,主要为厂房、生产辅助用房及办公用房等;土地使用权10项,总土地面积 723,705.88平方米;构筑物207项,主要为围墙、水泥地面等。

2、机器设备3552项,主要为生产添加剂的加工设备及罐、泵、管线等辅助设备等。

3、车辆53项,主要为工程车辆及公务车辆。

4、电子设备156项,主要为电脑、空调、打印机、监控等办公设备等。

5、在建工程7项,主要为705车间、T109添加剂生产线等。

6、其他无形资产39项,主要为发明专利、商标等。

7、存货若干项,主要为不在评估范围内的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等。

注:1、以上标的(除存货)中无实物或无评估价格117项(其中无效、无评估价格商标等9项);

2、根据******服务中心撤销登记告知书,《房屋所有权证》号:锦太房执字第****019、****642、****017、****012、****022、****025、****018号,依法撤销上述七本房屋所有权证。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29891.03万元,保证金:3000万元。

二、标的展示

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0日(每日9:00-16:00),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竞买人应自行对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权属状况、瑕疵情况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查验。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会开始前五日向管理人提出。

三、竞买人资格与登记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须于2026年7月10日15时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入以下指定账户,并凭银行交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拍卖人处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代理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未办理完备委托手续的,不得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要求将标的物过户至非买受人名下。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破产管理人

账号:203********00196

开户行:****营业部

(汇款时请注明:竞买保证金)

四、重要告知

1.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四条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进行。

2.竞买人参与本次拍卖,即视为已完全阅读、理解、接受并承诺遵守本《拍卖公告》及随附的《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全部内容。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一旦违反,即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拍卖人、管理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证照、图片、文字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数量、质量、权属、现状、价值及能否过户的任何担保或保证。竞买人应自行调查、判断并承担全部风险。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为准。管理人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依法撤回拍卖标的或变更拍卖安排。

咨询电话:

管理人:155****2666吉先生

拍卖人:0416-****098陈先生

拍卖人地址:**市**区锦娘路3-4-10号

特此公告。

****

2026年6月25日

拍卖规则及竞买须知

为规范本次拍卖活动,维护委托人、拍卖人、竞买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拍卖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及须知。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全面阅读、理解并无条件接受本规则及须知的全部条款。

重要声明:我公司建议凡未经实地查看拍卖标的和未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的竞买人,请不要参与竞买,管理人和拍卖机构对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要求竞买人自行查验和确认,一经成交,不能撤回。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管理人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一条 竞买人资格

1.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有特殊限制外,均可作为竞买人。

1.2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代理人须在拍卖会开始前向拍卖人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未办理完备委托手续的,不得以代理人身份参与竞买。拍卖成交后,不得要求将标的物过户至非买受人名下。

第二条 标的现状与瑕疵告知

2.1 拍卖标的的具体情况以实物现状及现有权属证明文件记载为准。不动产面积、范围等标的****机关的登记信息为准;动产种类、数量等标的物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2.2 竞买人有权在展示期间自行对标的物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使用限制、潜在风险等进行充分、全面的调查与核实。

2.3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或出价,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已知或未知的全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权属争议、面积差异、质量缺陷、欠缴费用、过户政策限制等),并承诺对自己的竞买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拍卖人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三条 保证金与竞买登记

3.1 竞买人须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金额及方式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领取竞买号牌,领取号牌后即获得在****参加竞买的资格。未按规定办理的,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3.2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缴保证金,****银行手续费后,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竞买成功的,其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第四条 拍卖方式与成交

4.1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由拍卖师主持,具体竞价阶梯以拍卖师现场宣布为准。

4.2 竞买人持号牌在场内指定座位参加竞买。无号牌者不得参加竞买。

4.3 所有参加大会人员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准大声喧哗,在拍卖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大会工作人员咨询,不得干扰会场秩序。

4.4 当拍卖师叫价时,竟买人以右手举牌过顶表示应价,由拍卖师逐级叫价,应价高者经拍卖师落锤后成交,不得反悔,违约者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5 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条款内容及相关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叫价竞价,不得阻碍拍活动的正常进行,更不能有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4.6 竞买人以最高应价取得拍卖标的,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即取得拍卖标的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4.7 竞买人一旦应价不得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六条,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前一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该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

第五条 佣金与价款支付

5.1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按《****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向拍卖人缴纳佣金。

5.2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二十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全部剩余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的账户内。

5.3 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或佣金的,构成根本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除须支付其本人及委托人应付的首次拍卖佣金外,若再行拍卖价款低于原成交价款的,还须补足差额,且不得参与再次竞买。

第六条 标的交割与过户

6.1 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应在三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合同》,并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完前述书面文件五日内办理标的物的移交手续。自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物的一切风险、收益及保管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6.2 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管理人仅提供其现有且可提供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予以必要协助。管理人、拍卖人不承诺、不保证标的物必然能够办理过户登记,亦不承担因资料缺失、档案不全、政策限制、行政机关要求变化等任何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协助或无法过户的任何责任。

6.3 买受人须自行负责办理与水、电、气等配套设施相关的户名变更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历史欠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竞买人、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则及须知。任何违反本规则及须知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2 买受人逾期支付价款、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拒绝接收标的或违反其他主要义务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人所有,并应按照本规则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八条 特别提示(风险重点告知)

8.1 税费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及最终成交价均为不含任何税、费的价格。买受人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税、费:

(一)因本次标的成交及变更权属登记所产生的、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买卖双方承担的全部税费,最终应纳税费金额均以税务部门的核定为准,买受人****机关咨询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

(二)破产企业****、**天合****公司过户前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一切税费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买受人必须在****机关核实标的物的具体欠税情况,谨慎竞价。

8.2 过户风险:拍卖标的中的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使用期限届满、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等情况;房屋可能存在翻建、扩建后实际面积与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不符,或因历史原****机关撤销等复杂情形。买受人必须在竞买前自行向不动产登记、税务、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详细咨询并核实过户条件、流程、费用及政策风险。因任何政策限制、****机关不予受理等任何原因导致标的物不能过户或不能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完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8.3 资产现状风险:厂区内可能存有未列入拍卖清单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买受人对该部分资产的处置或利用要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如设备拆解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拆解由专业部门完成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4 竞买人出价即视为已对《拍卖公告》及本规则及须知所列及未列明的所有风险进行了充分评估并予以接受。买受人不得以过户周期长、手续繁琐、税费过高、政策变化或标的物存在未知的瑕疵等任何理由主张拍卖无效、要求悔拍、退款或索赔。

8.5 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巨大。为避免****银行限额而导致支付障碍等问题,请根据相关规定提**行准备。

第九条 其他

拍卖人、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对拍卖信息、规则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并以适当方式通知,该等修改或补充构成本规则及须知的一部分。

最终提示:请竞买人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规则及须知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加粗部分的风险提示。您的竞买行为将被视为对本文件无保留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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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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