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淮安沃鸣新材料有限公司锅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淮安-涟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加工3000万米面料项目

**省**市**县岔庙镇工业集中区创业路3号

**沃****公司

建成年加工面料3000万米生产规模的生产线。

**新****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河。

2.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调胶、覆合、调墨、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非甲烷总烃经调胶、调墨操作台上方、覆合机、印字机工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营运期调胶、覆合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调墨、印字工序有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根据从严原则,本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非甲烷总烃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省《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标准,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本项目营运期的覆合机、裁切机、分切机、缝纫机、印字机和空压机等。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等。其中废包装材料、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公司综合利用;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劳保用品、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 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等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