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位于**省**市**市**镇工业集中区金源路8号,地块**原********公司、南至农田、西至原****公司、北至金源路,地块中心坐标为119.428716°,31.433566°,地块总面积约3554.26平方米(约5.33亩)。土地****人民政府****办事处。
调查地块2006年之前一直为农田,2006年~2024年为溧****公司,主要从事机加工件的制造,于2025年拆除;地块现为空地,长有杂草。调查地块规划为动态留白用地,属于暂未明确用途的用地。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划用途不明确的,按照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为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政府****办事处****大学****研究院(简称“我单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本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
我单位于2025年12月~2026年1月组织人员对本项目地块实施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历史遥感影像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表明,调查地块2006年之前一直为农田,2006年~2024年为溧****公司,主要从事机加工件的制造,于2025年拆除;地块现为空地,长有杂草。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工业企业。地块周边现状主要为农田、空地和工业企业。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历史活动和地块周边企业生产期间可能会造成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识别特征污染因子包括:pH、铅、镍、总铬、锰、苯、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烃(C10-C40)。
(三)采样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2026年1月26日,我司委托****(钻探单位)进行了该地块现场钻孔工作;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8日期间,我司委托******公司(采样检测单位)进行了该地块现场采样及分析检测工作。******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出具检测报告和质控报告。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5个(S1~S5)、地下水监测点位3个(W1~W3);地块外布设土壤监测对照点位1个(DZS1),地下水监测对照点位1个(DZW1)。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22个(含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4个(含平行样1个)。
本次调查采样监测土壤检测项目共计49项,包括pH值、土壤基本项45项、总铬、锰和石油烃(C10-C40)。土壤样品49项检测因子中,10项,分别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锰、总铬、石油烃(C10-C40),其余39项均未检出。其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的检出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锰、总铬的检出结果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所有样品均未超标。该地块内各项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要求。
本次调查采样监测地下水检测项目共计49项,包括pH值、土壤基本项45项、总铬、锰和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地下水样品49项检测因子中可检出6项,分别为pH值、铅、镍、锰、总铬、石油烃(C10-C40);其余43项均未检出。其中,pH值、铅、镍、锰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IV类标准值,总铬、石油烃(C10-C40)检测值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计算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所有样品均未超标。
(四)调查结论
地块内共布设6个土壤点位(含引用对照点1个)、4个地下水点位(含引用对照点1个),地块内共采集土壤样品22个(含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4个(含平行样1个)。土壤及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各污染物浓度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