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6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 序号 |
设备名称 |
采购数量 |
核心技术标准与参数要求 |
| 1 |
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 |
1 台 |
符合 HJ 637-2018及修订中版本,全自动密闭萃取、油水分离、硅酸镁吸附;自动测量石油类 / 动植物油;整机自动清洗,支持批量无人值守检测;可导出谱图,满足 CMA 实验室溯源要求 |
| 2 |
便携式 β 射线烟尘分析仪 |
1 台 |
HJ 1457-2026《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便携式 β 射线法》;等速高温伴热采样枪(≥120℃);烟气温湿 / 流速测量模块,可直接出具标干浓度;支持超低排放污染源现场比对,配套滤纸带、校准耗材 |
| 3 |
便携式紫外烟气分析仪 |
1 台 |
DOAS 差分紫外法,符合 HJ 1131、HJ 1132等相关标准; 120℃高温伴热采样;可同步检测 SO、NO、NO、O、CO、CO2;抗水汽、CO 交叉干扰,可直接出具标干浓度,适配脱硝氨逃逸、锅炉废气现场监测 |
| 4 |
微波消解仪 |
1 台 |
水质重金属前处理专用;高压密闭消解腔体;全自动温控控压程序,配套聚四氟消解罐;符合 HJ 757 等金属元素消解标准,适配原子吸收、ICP 前处理,可同时处理≥ 16位样品。 |
三、单位资格要求: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提供报价及仪器详细参数,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关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相关材料邮寄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
五、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也不作为项目招投标中标依据。
六、截止时间:凡有意报价的单位,请于2026年7月8日前提交相关材料。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螺城镇石灵街288-1号。
联系人:庄工,电话:0595-****9920。
****
2026年6月30日
备注:以上报价需包括监测设备安装、性能测试和验收等费用,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