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严控项目投资成本,保障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透明,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我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专业造价咨询服务机构,为本单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踊跃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1 项目名称:**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专业设施
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2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营房 8 座,建筑面积 6200 平方米;物资储备库 2 座,建筑面积 245 平方米;训练场 12287 平方米;检查站 39 座,建筑面积 2204 平方米;瞭望塔 9 座,建筑面积 1080 平方米;50 立方米消防水池 31 座,100 立方米消防水池 117 座,5 立方米储水罐 103 个,10 立方米储水罐 48 个,DN25 热镀锌钢管 100211 米,DN40 热镀锌钢管 50137 米,DN50 热镀锌钢管 2718 米,PE40 联塑管 90.39 千米,提升泵 12 台,供电设施 10.04 千米,进塔路 7.78 千米等其他附属工程。
1.3 服务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及所辖**区、**市、昌**、 **县、**县。
1.4 服务周期: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备案完成止。
1.5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 服务预算:本次造价咨询服务最高限价¥519700元(伍拾壹万玖仟柒佰元整),超出限价的报名报价视为无效报价,竞争性磋商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
二、服务采购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的造价咨询服务为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覆盖项目前期、招投标、施工全过程及竣工收尾全阶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1 前期造价服务:协助完成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复核,结合森林防火工程特性优化造价方案,出具专业复核意见,保障项目概算合规精准。
2.2 招投标阶段服务:依据施工图纸、项目批复文件,精准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配合采购人完成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审核、造价答疑工作,确保招投标阶段造价合规、数据准确。
2.3施工阶段全过程管控:全程跟进项目施工,开展工程计量审核、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造价核算、主材价格调研核定;审核施工单位进度款支付申请,出具进度款审核意见;动态跟踪项目造价变动,及时梳理造价风险,提供成本管控建议。
2.4 竣工阶段服务: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开展现场核查、造价核对,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出具正式结算审核报告;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编制、造价资料归档及财政审计配合工作。
三、服务商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业务。
3.2 专业资质:具备健全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体系,拥有固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熟悉林业、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工程计价规范及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3.3 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不少于2项房建、市政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具备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者优先。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中级工程师职称。提供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书扫描件,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转包服务项目。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在****(**省**市**区太保北路10号)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空白电子U盘)。
4.2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7月1日至3日(工作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磋商文件获取地点:****五楼防火科(**市**区太保北路10号)。
5.1时间:2026年7月8日8时30分前(**时间)现场提交。
5.2地点:****五楼会议室(**省**市**区太保北路10号),如地点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4磋商开启时间:2026年7月8日8时30分。标书代写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6.1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
6.2 供应商在参加竞争性磋商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以上媒体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6.3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人:陶先生
电 话:087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