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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发改收费函〔2026〕177号
****学院:
《关于申请****学院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晋科院字〔2025〕3号收悉。根据《**省定价目录》晋发改规发〔2022〕2号《关于进一步****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9〕456号有关规定,结合住宿成本和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住宿费收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高层学生公寓住宿费按照房间类型和设施配备条件实行分类收费标准,四人间1600元/生﹒年,六人间1500元/生﹒年,具体标准见附件。
二、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应在招生简章和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收费标准从2026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2026年秋季学期之前入校的学生,住宿费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 ****教育厅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