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洛自然资挂〔2026〕1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 39 号令)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政府办公室文件洛政办发〔2026〕52号批复内容,****政府批准,****决定对**县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挂牌出让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条件及相关要求
二、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以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竞得人必须将竞得地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开发建设,在整体开发完成前,不办理土地析产分割登记。 2.****负责在公告规定时限内受理竞买申请并开展资格审查。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取得线上竞价资格。 四、开发建设时间 竟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五、公告时间、地点及要求 1.公告时间:自2026年07月0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1日18时00分; 2.挂牌报价起止时间:自2026年07月22日10时00分至2026年07月31日10时30分; 3.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07月31日10时30分; 4.挂牌地点:**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5.现场竞价规则:挂牌报价期限届满时,如若有两名及以上竞买人仍存在继续报价意愿,线上交易系统将自动转入限时竞价环节。限时竞价的倒计时时长、报价间隔、操作流程等全部细则,均以**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后台既定交易规则为准,最终以限时竞价环节产生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确定为该宗地最终竞得人。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本次土地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1.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竞买申请人自2026年07月0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18时00分前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土地和矿业交易系统登录,网址:ggzy.****.cn(竞买网址)注册账户)查阅文件, 也可前往受托机构****现场领取纸质文件,并在交易系统线上提交竞买申请完成报名。联合竞买须同步上传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的《联合竞买协议书》。 3.缴纳竞买保证金起止时间:自2026年07月0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18时00分止,以资金足额到账为有效缴纳唯一标准,逾期未到账视为丧失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预审主体不得转账缴纳保证金;联合体保证金由牵头方统一缴纳。 4.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七、宗地的起始价、加价幅度和竞买保证金
八、交付保证金账户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帐 号: 138****32364 备注要求:转账附言完整填写“**县 ****号工业地块竞买保证金”,保证金须以竞买申请人/联合体牵头方对公账户、本人账户转账缴纳。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宗地交付具体时间,严格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 (二)所有意向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前,自行前往宗地现场实地踏勘,熟知地块现状地貌、各项规划管控指标、项目建设要求以及各类经营潜在风险。一旦提交竞买报名材料,即默认全面认可本次挂牌全部条款约束;竞拍成交后,不得再以地块现状、规划条件、前期未知风险等理由发起异议、申请减免价款或是索要赔偿。 (三)出让方结合项目审批情况、宗地权属问题、政策变动及各类不可抗力因素,有权酌情延期调整挂牌时段、补充更正公告内容,或是中止、终止本次挂牌交易活动。所有调整变更内容统一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官网发布补充公告,意向报名企业应当自行随时登录平台留意更新通知,竞买人不得因未及时查看补充公告,向出让方及代理机构提出诉求与索赔。 (四)本次宗地挂牌出让全程实行线上系统报名,不接纳电话、口头申报、邮寄材料、电子邮箱报送等任何线下非渠道报名方式。 (五)本次挂牌成交地价仅包含土地本身出让价款,不涵盖交易服务费、契税、印花税及后期办证所有规费。竞买保证金待出具成交确认书之后,按规定转为合同履约定金;未成功竞得地块的竞买人,可在挂牌活动全部结束后,自行向受托拍卖代理机构申请办理保证金无息原路退还手续。 ****交易所产生的代理服务费、各项税费、不动产登记办证相关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全额承担缴纳。 十、交易实施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委托****组织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十一、违约责任 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足额缴纳宗地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总额1‰计收违约金;逾期超过60日未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出让人有权单方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有权就实际经济损失向竞得人追偿。 十二、解释权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挂牌出让全套文件、现行土地管理及公共**交易法律法规为准,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 联系人:洛松丁增 联系电话:0895-****891 受托代理机构:**** 联系人:次仁 联系电话:139****9906 **** 2026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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