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省****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等规定,现将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
二、采购人地址: **省**市经开区锦绣大道99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0551-****8036
四、采购项目名称: ******地铁7号线语音播报广告投放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在**地铁7号线****站开展车厢内列车进站语音导向广告发布,媒体形式为车厢内列车进站语音导向广告,发布形式为进站冠名播报,播报内容为“中德**典范 应用型人才培养摇篮 ****提醒您****站到了”(具体播出内容以通过地铁广告**运营方审核的文案为准)。发布期限共计31天,实际起始时间以地铁**运营方审核通过并实际上刊为准,若有延迟则发布期限顺延。拟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六、采购预算: 1.6万元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
联系人:王灿兵
地址:**高新区交子大道300号誉峰环汇icp﹒m3座603/604
八、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作为唯一供应商。理由如下:
**地铁语音播报广告**实行特许经营模式,相关广告**的使用权和发布权由特定运营商独家掌控。经公开交易程序,********交易中心组织的公开竞价(项目编号:****),合法取得**市轨道交通线网语音播报广告经营权,成交金额为每年511万元。该公司依法获得了**市轨道交通已开通及**期内开通的所有线路在运营列车车厢内语音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地铁7号线语音播报广告发布服务仅能由****提供,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替代供应商。因此,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之“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时,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采购人内部审批程序,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九、公示期限
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7日(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联系电话:0551-****8095),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