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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县肉牛羊屠宰项目
建设性质:**
建设地点:**市**县**镇鹤鸣村三组
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亩,用于牛羊屠宰,主要**肉牛羊屠宰综合加工车间、污水处理厂房,办公楼、动力车间、仓库、产品展厅、生活区等附属设施:采购安装肉牛和肉羊屠宰、冷链存储等相关设备,完善生产配套系统,年屠宰5万头肉牛、10万只肉羊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53****415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精诚泽雨****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855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Vm5J51GWjhW3Y9sqX-fYxApwd=dxqu
提取码: dxq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单位。若有疑问,请来电或者来函联系,也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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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
编辑:石雪芹 校对:何泓岑
责编:程朱荣 编委: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