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1、服务内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1)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府投资评审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服务标准: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1)成交单位按照****的要求,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按照****的要求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专业人员的服务;
(2)成交单位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取,并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服务人员;标书代写
(3)独立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完成;(4)在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征集人负责人报告;(5)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有关情况;(6)为保证成交单位的服务质量,****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7)成交单位与****签订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协议,在服务期间如有违约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将终止协议;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核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8)积极响应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相关要求及条件,积极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业务拓展及有关课题研究;(9)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4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501万元-3000万元的项目,5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3001万元-10000万元的项目,6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80天以内完成任务。3、服务承诺(1)供应商应就招标内容做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技术的保证措施、质量的控制等做出承诺;(2)对廉政建设、纪律及保密工作做出承诺;(3)对服务要求的有关重要事项做出相应承诺;(4)对接受和执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及标准做出承诺。
3、技术保障:工程结算审核
1、接到征集人安排工程结算审核任务后,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开展并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在采购人指导下进行踏勘。2、供应商拟投入专职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当年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当征集人有驻场要求时拟派往驻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注册一级造价师,且统一在****机关办公,食宿自理。3、供应商只对征集人负责,不得擅自就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事项与建设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或施工单位私自接触。确因工作需要,需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下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4、工程结算审核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5、征集人负责提供项目资料,供应商审核完工后,要及时完整归还项目资料。6、若征集人对供应商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该结果进行复核,若确实存在相关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应商进行追责。7、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编制报告,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须向采购人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同采购人沟通。8、参与本项目结算审核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此项目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编制结算书、控制价预算、招标代理等服务。9、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可能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具体业务执行,征集人不保证供应 商的具体业务量,均按实际发生业务结算。10、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11、未尽事宜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征集人的相关约定为准。
4、其他服务要求: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审核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依据晋建价协〔2025〕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具体付费标准为:送审总金额为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按3.5‰计算;500万以下(含500万)的按2.8‰计算;500万至2000万(含2000万)的按2.4‰计算;2000万以上的按2‰计算,核(增)减额按50‰计算。以上标准为取费上限,最终付费以签订的协议书为准。(注:核(增)减额费用最高不超过送审总金额的5%;特殊审计事项,服务费协商解决。)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
地 址:**县宝鼎北路
联系方式:182****5945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东街**一号6号楼2单元102
联系方式:0359-****777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9-****777
征集人:****
2026年06月30日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补充说明
更正内容:
1、服务内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1)必须严格遵守《预算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政府投资评审的管理规定、业务规范和相关制度以及行业要求与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业务;
2、服务标准:工程结算审核服务
(1)成交单位按照****的要求,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按照****的要求为有关业务部门提供专业人员的服务;
(2)成交单位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从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取,并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在服务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服务人员;标书代写
(3)独立完成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中介机构完成;(4)在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征集人负责人报告;(5)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有关情况;(6)为保证成交单位的服务质量,****对成交单位进行考核;(7)成交单位与****签订委托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协议,在服务期间如有违约行为或重大失误的将终止协议;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核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8)积极响应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相关要求及条件,积极参与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业务拓展及有关课题研究;(9)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4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501万元-3000万元的项目,5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3001万元-10000万元的项目,60天以内完成任务;工程竣工决(结)算送审额度在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80天以内完成任务。3、服务承诺(1)供应商应就招标内容做出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技术的保证措施、质量的控制等做出承诺;(2)对廉政建设、纪律及保密工作做出承诺;(3)对服务要求的有关重要事项做出相应承诺;(4)对接受和执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委托业务管理办法及标准做出承诺。
3、技术保障:工程结算审核
1、接到征集人安排工程结算审核任务后,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能指派专职技术人员开展并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工作,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在采购人指导下进行踏勘。2、供应商拟投入专职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当年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当征集人有驻场要求时拟派往驻场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注册一级造价师,且统一在****机关办公,食宿自理。3、供应商只对征集人负责,不得擅自就工程结算审核工作事项与建设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或施工单位私自接触。确因工作需要,需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的组织协调下工作,期间产生的费用各自承担。4、工程结算审核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完成。5、征集人负责提供项目资料,供应商审核完工后,要及时完整归还项目资料。6、若征集人对供应商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的真实性有疑问,可以要求供应商对该结果进行复核,若确实存在相关问题,采购人有权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应商进行追责。7、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要求认真执业,切实按照合同履行职责编制报告,工程结算审核过程中须向采购人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发现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同采购人沟通。8、参与本项目结算审核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此项目的其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编制结算书、控制价预算、招标代理等服务。9、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可能因国家政策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无具体业务执行,征集人不保证供应 商的具体业务量,均按实际发生业务结算。10、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工作任务再转包、分包给其他机构。11、未尽事宜依据本项目征集文件及征集人的相关约定为准。
4、其他服务要求:工程结算审核
工程结算审核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依据晋建价协〔2025〕32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具体付费标准为:送审总金额为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按3.5‰计算;500万以下(含500万)的按2.8‰计算;500万至2000万(含2000万)的按2.4‰计算;2000万以上的按2‰计算,核(增)减额按50‰计算。以上标准为取费上限,最终付费以签订的协议书为准。(注:核(增)减额费用最高不超过送审总金额的5%;特殊审计事项,服务费协商解决。)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 称:****
地 址:**县宝鼎北路
联系方式:182****5945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东街**一号6号楼2单元102
联系方式:0359-****777
(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359-****777
征集人:****
2026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