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复垦义务人申请,2026年5月12****林业局、****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环境局、****政府、****村委、****村委、复垦义务人、复垦设计单位、复垦验收复核技术单位等相关部门及3位特邀专家对****沿线(**段)****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沿线(**段)****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项目复垦区位于**县沙坪镇井冲村、旧圩村,根据批复的《****沿线(**段)****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批复使用面积38.6466公顷,规划复垦面积33.1167公顷(包括旱地16.8805公顷、乔木林地13.2267公顷、农村道路1.0691公顷、坑塘水面0.0730公顷、沟渠1.2585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6089公顷),未利用部分保留原地类退还面积5.5299公顷。
二、复垦情况
经复核,实际完成复垦后总面积 38.6466 公顷,其中旱地16.5951 公顷,果园 0.5836 公顷(未损毁),乔木林地 17.8079公顷(含未损毁乔木林地7.2852公顷),灌木林地0.0659公顷(未损毁),其他林地0.6823 公顷(未损毁),其他草地0.3719公顷(未损毁),农村道路0.9456公顷,坑塘水面 0.0719 公顷(未损毁),沟渠 0.9149 公顷,水工建筑用地 0.6025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050 公顷(未损毁)。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已完成批准的复垦任务,工程质量达标,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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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