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复垦义务人申请,2026年5月12****林业局、****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环境局、****政府、****居委会、复垦义务人、复垦设计单位、复垦验收复核技术单位等相关部门及3位特邀专家对****沿线(**段)LSGH-01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进行了竣工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踏勘等形式,对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沿线(**段)LSGH-01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项目复垦区位于****社区,根据批复的《****沿线(**段)LSGH-01堆存场(弃土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批复使用面积31.4552公顷,规划复垦为乔木林地29.2853公顷、农村道路0.9398公顷、沟渠1.110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1198公顷。
二、复垦情况
经复核技术单位复核,用地单位实际损毁土地面积27.2683公顷,未损毁面积4.1869公顷(包括其他园地 0.1780 公顷、乔木林地 3.5911 公顷,灌木林地 0.1555 公顷、其他林地 0.2454 公顷、农村道路 0.0166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003公顷)。用地单位通过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及相关配套工程对复垦区进行复垦,完成复垦乔木林地面积24.9820公顷,农村道路0.9789公顷,沟渠1.2280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794公顷,复垦总面积27.2683公顷,复垦率100%。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项目已完成批准的复垦任务,工程质量达标,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以上的验收初步意见进行公告,听取相关权利人意见,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向****提出书面意见。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77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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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