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鸡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养鸡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养鸡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向社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与概要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养鸡场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口前村
项目概要:项目总占地面积185亩,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鸡舍40栋7万平方米,饲料加工车间及配套设施约1万平方米,办公及生活设施2万平方米,实验室一座,粪便处理设备1套。年生产能力为年产肉鸡1200万羽。
项目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马志刚
联系方式:137****3998
通讯地址:**省**市**县**寺乡口前村
邮政编码:075600
电子邮箱: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冯贝蕾
联系方式:137****7508
通讯地址:****区佳禾路8号
邮编:076281
电子邮箱: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填表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